卢氏在秦国的田产已注册,吴国所查,仅是旧账残券。

  三日后,明溪郡“封氏”也紧随其后,其族中三名年轻子弟先后出境,公开在秦国登报宣称“弃旧归新,愿效忠秦制,不愿为腐国遗孽”。

  消息传回吴国,引发朝野大哗。

  王都下达“逐反律令”,凡被查明向秦国递交信物者、被供职堂录名者、于赈民司登册者,一律判以通敌罪,家产没收、族中主事充军发配、子孙禁仕十年。

  这一道命令传到明溪,全郡震动。

  本地八十余家士族大户一夜之间闭门谢客,不再接触外界,既不与王都交信,也不再应府中召令。

  彼时明溪郡守韩廷义正在筹备接待王都钦差,前后仅两日,已有十二家宣布停供、断税、断兵。

  韩廷义心知不妙,连夜上表王都,请求“从宽议治”,望对已登籍秦国之人暂缓定罪,缓一缓,才有回旋余地。

  王都未准。

  而与此同时,明溪西南的一处私港“归石港”却在悄悄生变。

  这原是吴国小港,为附近两县运输粮油、商货中转之地,地势偏远,王室未设直辖,仅派副守驻看。

  可近来,归石港内常有一批“不明”商队出入,外带铁器、药材、布匹、书简等大批货物,其来源清一色标明:南安郡。

  而这些商队所带凭证,正是秦国“南属商道临通令”,由南属户册中枢与供职堂联合开具,可走秦国港口、驿道、关卡,并享三等商税折扣。

  他们不是偷偷摸摸地走,是堂而皇之、持证上门,来进货、来做生意。

  吴国边防对此十分紧张,曾派人前往盘查,结果被归石港负责守卫的副守以“未获兵文、不得验商”为由挡回。

  归石港所在县衙三日后上报称:当日入港秦商三十三人,出港吴地货船五艘,所带盐、铁、布匹、药材、纸张、粮食等共十六类,价值两万三千金。

  吴国户部在看完这一单报表后沉默了整整一日。

  这是从未有过的记录。

  一个地处边地的小港,仅靠几家秦国商队,居然在一旬内达成五万金交易,超出吴国正规港口当季营收。

  更关键的是,这笔钱没有交给吴国任何一级税吏。

  它是直接交给了秦国南属商政总署,走的是秦国户税系统,留的是秦国契税号。

  它与吴国,无关。

  吴王得知此事之后,当场摔碎金杯,怒斥户部废物、边将无能、士族通敌、吏员失德,震怒之下又连发三令五诏:

  一,明溪郡立即调军查封归石港,所有秦商一律驱逐;

  二,设“边人审录令”,凡近三月曾入南安者皆须登记,凡与秦人往来者须立誓签押,不得再通音信;

  三,恢复边地兵防线,重设三道防关、五道骑探、八关十八哨,凡秦人擅入者格杀勿论。

  这三道诏令不过一夜之间,便传至明溪、丹江、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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