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朱招娣出嫁的日子。

  虽为朱家女,属于秦王这一脉,但这些年这么多代都过去了,就算有血脉渊源,剩下的也不多了。

  血脉虽稀薄的厉害。

  可朱招娣他爹却时刻以皇室子弟自居。

  一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要嫁给了吴秀忠这小子,朱招娣他爹心里就百般不是滋味。

  在他看来自己的女儿是宝贝女儿。

  不说嫁给什么达官显贵。

  在朱招娣他爹看来,他的女儿就该嫁给余令这样的人。

  哪怕余令这样的找不到,也应该从知府衙门官员里来挑。

  因为自己是皇家血脉。

  嫁给一个才有点钱的穷小子算什么?

  自己可是皇族,家世摆在那里,他吴家算什么?

  朱招娣她娘可不这么看!

  在她看来,自家男人就是太要脸了,什么皇室子弟,这名头说出去除了让人拱拱手还能获得啥?

  这些年是在令哥的帮助下有钱了别人才拱拱手。

  搁在往年,出去说自己是朱家人,别人顶多笑笑。

  转身人家就往地上狠狠的吐一口唾沫,暗骂一句蛀虫。

  在先前这长安城的百姓商户谁人不恨朱家人。

  目无王法,横行霸道,欺男霸女。

  仗着这天下他们老祖宗打下来的,净干一些没屁眼的事情,谁人不恨。

  也就万历爷当了皇帝才安分些。

  因为万历爷没给他们钱,他们没法横了。

  前面虽然还能发点禄米,到后面禄米都没了,肚子吃不饱自然没法嚣张。

  朝廷给的钱少了,秦王府里面为了让自己开支正常,也懒得去管他们了。

  没了秦王府这棵大树,没了禄米俸禄,再想过以前那样横行霸道的日子,这样日子最多能过七天。

  因为七天后就饿死了。

  没了“潇洒”的资本,人自然就老实了。

  再后来朱县令就出来了。

  利用手里县令的权力开始有序的安置这些朱家子弟,勉强有了个温饱。

  等到余令和茹让成了大官,这群人的生活才算是真的好一些。

  种花椒的种花椒,做煤球的做煤球,就连城里的安保巡视人员也优先从他们里面选。

  这些活如果愿意干,就饿不死。

  如果不干余令和茹让也不强求,但也别后悔,因为后悔没一点用。

  你不干,有的是人干。

  朱招娣她娘就不明白孩子他爹为什么就想不透这些。

  如今的朱家子弟是秦王府那里面的人,自己只是姓朱的百姓罢了。

  把身份挂在嘴边不是什么福……

  前几年流寇入长安,渭水村被屠,别的姓氏还能有全尸,姓朱的直接找不到了。

  找到了的人身上也全是牙印。

  这是多大的恨意,难道就看不出来吗?

  望着冷清的院子,朱招娣他娘忍不住道:

  “还什么大族呢,到现在宾客也没来几个人,人都去了吴家,这个时候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不满的!”

  “你个妇人懂什么!”

  “我妇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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