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次李家人侥幸过关,是因为没有触犯具体的法规,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。

 这次不一样,故意纵火是重罪。

 而且,农会两旁厢房住着知青,虽然当时没人在,也属于住宅区。李卫民在这里放火,危害到人身.安.全,罪加一等。

 七杀估计,他至少会被判四年。

 001对这个案件很感兴趣,远程偷听,实时转述。

 有一天大叫道:“我晕!没想到啊,李卫民放火,竟然是李玉兰教唆的!”

 七杀也没想到。

 她还以为,经过上次那件事,李玉兰的女主光环没了,无法再影响李家人。

 看来她想得简单了。女主光环还在,只是减弱了一些。

 李卫民倒没直接说李玉兰教唆自己。

 他说的是,他们一家子都认为,如果村里不办加工厂,他家后来就不会犯错误,不会进公安局。

 赵小梅和孙茂芝也不会闹着离婚,就依然是团团圆圆的一家人,不会弄成现在这样家不成家,还被村里人笑话。

 所以他家经常诅咒加工厂办不下去。

 第一笔订单交货后,李玉兰说加工厂完了,不会再有新的订单。

 谁知市供销社没多久就来签合同。

 李玉兰又说,如果这笔订单不能按时交货,加工厂有大麻烦。

 可按照加工厂的速度,按时交货没问题。

 有天晚上李玉兰说,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,知青做饭的时候如果不小心,可能引起火灾,把放在农会大堂的竹制品烧了。

 一家人便都盼着真有个知青粗心大意,把火星落在竹制品里。

 但是,盼了好几天,也没见农会冒烟。

 李卫民就想,他可以冒充知青去放火。

 农会锁着门,但院墙不高,他翻进去很容易。

 只是运气不好,翻出来的时候遇上了许城和郑书文。

 听到这里,年轻的警察叔叔打断他的话,“李卫民,你应该庆幸!如果不是他们及时灭火,你的罪更大!”

 李卫民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,问道:“警察同志,我都交代清楚了,什么时候能回家?”

 他也听说烧坏了一些竹制品,愿意赔钱,多多的赔钱!

 李大刚和加工厂那些人应该能消气吧?

 警察叔叔无语。

 对于这种法盲,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 一边派人去抓李玉兰,一边跟他普法。

 不用说,李玉兰的被抓,又在李家洼掀起轩然大波。

 等李玉兰被抓到公安局,李卫民也知道了他这次肯定得进去,具体进去几年,看他的表现。

 崩溃之余,李卫民本能地推卸责任,拼命拖李玉兰下水。

 先说李玉兰指使他放火,又说放火的火柴是李玉兰给他的。

 李玉兰自然极力否认。

 说她虽然给了李卫民火柴,那是因为她以为三哥要去烧自留地里的杂草,不知道他是要去破坏加工厂。

 指使李卫民放火就更是子虚乌有,她只是说了农会有可能失火,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李卫民做什么都跟她没关系。

 李卫民反驳,如果不是你提起火灾,我会想得起来?

 又扯旧账,之前集资也是你出的馊主意,我们全家被你害惨了!

 兄妹俩狗咬狗,一嘴毛。

 001:“女主光环也不管用了?哈哈!”

 七杀:“可能是他发自内心的恐惧,战胜了李玉兰的女主光环。”

 没过多久,判决书下来了,李卫民被判五年。

 至于李玉兰,她只提过一次农会有可能失火,不存在明显的教唆倾向,递火柴一事也不能证明她知道李卫民要去纵火。

 而且李卫民智商正常,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李玉兰却只有十六岁。

 所以,法.庭认定她无罪,只是教育一通就放她回家。

 001叹道:“又被她逃过一劫,这女人真是比小强还强!本系统佩服!”

 七杀:“对于她来说,回家可未必是好事。”

 李贵田和王翠红对李玉兰的宠爱,一是因为老来得女,自然偏爱一些;二是因为她一出生就给家里带来了好运。

 可现在,她给家里带来的是噩运。

 李贵田夫妻还会像以前那样宠着她吗?不太可能。

 还有李卫军,当儿子猫娃哭着要妈妈的时候,他难道不会想这一切是谁造成的?

 就算他主要痛恨的是加工厂,也会迁怒李玉兰几分吧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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