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轰隆”一声。

警察破门而入,三叔和陈田新都脸色狂变,惊恐无比。

陈田新甚至瑟瑟发抖,脸色一块青一块白。

至于那个超级贵的漂亮女技术师,也吓得花容失色,一双大长腿都软了下来,瘫坐在床上,用苍白无力的声音哭泣着求情道:

“警察同志,我是第一次作案,能放过我吗?我也是被逼无奈的,我家里穷,我妈瘫痪在床需要我赚钱治病,若是我被抓进去,那我妈可就完蛋了!”

这美女以为被抓了会判很长时间,所以绝望地哀求着。

很明显她并不懂法,是个法盲。

不然她也不会如此害怕。

在劳教制度废除之前,法律规定,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被抓,一般是处以拘留、罚款,再次被抓,属于屡教不改,才会被处以半年到两年的劳动教养。

而现在,根据国家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卖淫、嫖娼的,处时五日以上,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千元一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,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也就是说,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,但是不入刑。

组织或强迫卖淫,故意传播性病,包容或提供卖淫场所,这些才是重罪,属于违反《刑法》的行为,会被判两年以上,二十年以下刑期。

以前佛手爷就曾对三叔说过,三叔的局限性在于不懂法。

这些天他在天弘服装设计公司里头,闲来无事的时候,没少看法律相关书籍。

三叔能想到如今这个局,正是因为他看到了这一条法律,灵机一动,就觉得能够利用这一点来离间陈田新和周翔安,并且加深他和陈田新之间的友谊。

三叔在天弘工作的时候,是1989年,那时候劳教制度还保存着,但是因为他是初犯,初犯一般不会被判劳动改造,最多也就拘留十五日罚款五百元。

他知道这一点,所以心中笃定,知道自己进去不用过多久就能出来。

于是便布局把陈田新带到坑里。

陈田新也是第一次被抓,但是他和我三叔情况又有所不同,他以前是国企的管理人员,属于编制内身份,犯了这事儿,档案上肯定会有污点,相当于毁了他的前途,另外,他家里有老婆,我三叔孑然一身,这事儿被捅破,被处罚是小事,怎么和她老婆交代才是大事。

前途被毁,老婆还可能会因此而和他闹离婚,如此一来,陈田新肯定会心中绝望,若是这时候让他知道,报警的人是他姨父周翔安,那他会有什么反应?

估计会恨死周翔安!

如此一来,两人自然就会产生间隙,甚至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
三叔这计谋,唯一的缺点就是会把自己也弄进去拘留,不过拘留十五天并不是很久时间,十五天之后出来又是一条好汉。

另外,他为博取陈田新好感,还来了一招更狠的。

警察迅速控制住现场,开始询问情况,三叔就说道:

“警察同志,其实只有我作案了,我这位朋友他什么都没做,他是无辜的,请你们要处罚就处罚我吧,将我这位朋友放了,好吗?”

陈田新听了这话,立即惊讶无比。

明明是他做的事情,三叔什么都没做,他完全没想到,我三叔竟然会主动帮他顶缸,这让他一时间心中感动不已,甚至暗暗想着:牛人玉这个人真够义气,值得交朋友!

三叔向陈田新使了个眼色,陈田新连忙反应过来,说道:

“对对对,我对面房的,见你们来了,就连忙跑过来通知我朋友,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上来了。”

可这时,大队长陈忠道却冷笑:

“你们休想狡辩,咱们警察眼睛明亮得很呢!”

“你看看你,只穿了条内裤,还说没作案?尽是睁眼说瞎话!”

此话一出,陈田新无话可说了。

陈忠道看向我三叔,说道:

“至于你,身上穿着严实,虽然还没作案,但是肯定也有作案的动机,你们两个现在被我们抓了个现场,狡辩是没用的,乖乖接受处罚,态度好一些,或许能够争取个从轻发落!”

此话一出,三叔呵呵苦笑。

陈田新则叹气一声,绝望不已。

陈忠道又看向那个超级贵的漂亮妹子,呵斥道:“靓妹仔,赚钱也得有个底线,你说你这么漂亮,出去外面找份正经工作不好吗?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,要是你妈知道你干这勾当,你不用赚钱治她,她会直接被你气死!”

“都带走!”

于是三叔、陈田新、靓妹三人,都被警察带走。

三人被带进警察局,分开录口供,最后由案件女主证实,三叔是没有任何作案意图的,她也不想被两个人一起玩,因为那样太恶心。三叔出现在那个房间,完全是出于义气,想要帮陈田新脱身。

最后警察同志秉公处理,处了陈田新和漂亮妹子十五日的拘留,各自罚款五百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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