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为什么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。

 如果凶手不是于慧慧也不是唐木齐。

 案发现场有第四个人。

 那么,问题来了。

 对方为什么要将于慧慧和唐木齐迷晕,弄到红砖房?

 是为了栽赃陷害?

 不像。

 第一,现场杀死段忠新的砖头上,并没有两人的指纹。

 如果凶手有意陷害两人,那么将砖头上沾染到两人的指纹,是非常简单的事情。

 可是,对方并没有这么做。

 第二,血迹喷射方向不对劲。

 如果凶手想要栽赃给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一人,就不会疏忽大意到,让两人身上占有同样的血迹喷射痕迹。

 这一点,其实很好解决,只需要将昏迷的两人,搬离的远一点,或者调整一下方向,就能做到。

 可是,凶手并没有这样做。

 所以说,凶手将二人抓进红砖房,蓄意栽赃嫁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。

 可是,如果不是为了栽赃嫁祸,那凶手又是为了什么呢?

 根据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供述,他们两人都是在27日晚上,被迷晕、敲晕后带进密室的。

 如果对方仅仅是为了杀死段忠新,又为什么要抓来于慧慧和唐木齐呢?

 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,难度可是不一样的。

 而且,这样会增加凶手暴露的机会。

 那么,凶手为什么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?

 说不通啊。

 所以,现场到底有没有第四个人,陈言是持怀疑态度的。

 对不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联合演习这个可能性,陈言更愿意相信后者。

 所以,现在的问题是,三人之间有什么关系。

 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是凶手,那么他们两人为什么要杀死段忠新。

 杀人,不可能没有动机。

 尤其是凶手布置了这么复杂的密室杀人现场。

 最终一定是为了隐藏自己。

 返回侦缉队后,陈言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。

 “胡队长,关于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背景调查,进行的怎么样?”

 这是陈言最关心的。

 两人如果联手作案,那么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,一定有着外人不知道的联系或者秘密。

 “这一点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。”

 显然,胡雪莹他们也想到了这一点。

 “于慧慧和唐木齐现在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,可是现场的证据又证明两人似乎都不是凶手。”

 “所以,对于两人的关系,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。”

 胡雪莹转过头示意,有一名侦缉员操作电脑。

 “陈组长,”投影打开,是两份资料,胡雪莹看向陈言:“这就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详细资料。”

 “从目前来看,两人在案发前没有过直接联系。”

 “我们调查了两人的手机通话记录,都没有和对方电话通话的记录存在。”

 “案发的时候,他们两人的手机已经遗失,到现在也没有找到,所以,关于微信等聊天记录,我们没办法调查。”

 陈言点点头,这一点确实如此。

 微信聊天记录,是没有后台服务器存储的。

 都是在本地用户终端设备中。

 当然,这不代表删除微信聊天记录后,就无法查询。

 通过一些技术手段,还是能够在手机端再次找回相关记录的。

 “那这两人有没有互相添加微信好友?”

 手机丢了,只能说找不到聊天记录。

 但是,如果不代表两人好友关系也丢失了。

 胡雪莹摇摇头:“这个我们后来也查了。”

 “两人并非微信好友。”

 “而且,唐木齐因为年龄较大,至于微信一个聊天软件,并没有注册其他聊天软件的记录。”

 光从这两点看,于慧慧和唐木齐基本已经排除了认识的可能性。

 当然,只能说可能。

 没有联系电话,没有聊天记录,不能肯定的说这两人就不认识。

 从卷宗中信息看,唐木齐负责的厂区,距离好再来饭店不远。

 唐木齐也经常在好再来饭店吃饭。

 所以,两人肯定是见过面的。

 “其他的情况怎么样,比如两人的家庭情况,个人生活情况,尤其是两人私生活情况,有没有详-->>

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,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