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,该有多好。
有这个希望吗?麦子善不禁想入非非。
“关于你的歌,你的风格,我觉得我们可以探讨一下。”杨笛喝完了他的咖啡,说道。
“你的歌,这个风格我感觉前所未有,这两首让人觉得迥然不同,但又有相似之处,可能,我对音乐流派了解的不够,这到底是个什么类型?”杨笛好奇地问道。
“摇滚。”麦子善回答了两个字。
“??摇滚?是你自己发明的吗?我没听说过啊。”
“不是我发明的。”麦子善解释道,“曾经在UK有个乐队,叫做披头士,又或者甲壳虫,只不过他们成立了一年就解散了,但他们所代表的,就是摇滚乐。”
“这么小众?”杨笛有些惊奇,小众音乐流派既是好消息,又是坏消息。
“我总感觉,若是披头士当初没有解散,摇滚乐会与众不同,今天的乐坛,也会与众不同。”
这是麦子善的真实感觉,自从他的系统到账后,他详细查阅了披头士的作品和资料。
总感觉,一种有可能辉煌至极的音乐流派被蝴蝶效应毁掉了。
杨笛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“我回去会查阅一下披头士的资料。”
二人相对无言,脑海里都在回忆起花火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。
就在这时,一阵哒哒哒的高跟鞋声音传进咖啡馆。
正是气势汹汹的曾可思。
她身上的红色腰带解开了,皮质风衣随着她的步伐像是个披风。
精致的面庞,白嫩的皮肤,刚刚好的苹果肌。
哪都很完美,只不过此刻很愤怒。
曾可思一眼就看到了杨笛和麦子善,她的嘴是个完全向下的弧形。
哒哒哒。
曾可思走到二人桌前。
“拍完了。”
语气像是自己一个人刚拆完炸弹,质问队友为什么你们都在三公里外。
杨笛心里暗叫不好,看样子这次是得罪了曾可思。
无论如何,曾可思是非常有潜力的歌手,他必须要认真对待。
杨笛换上了满脸笑容,“拍完了,拍完了好啊,走,我们去下一个场地。”
曾可思瞪了杨笛一眼。
接着她又看向小口喝咖啡,假装旁若无人的麦子善。
红润的嘴唇吐出了四个字:“又胖又老!”
麦子善气的想直接对着她来个擒拿。
我能受这气?
摇滚民谣本是一家哈,同根同源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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