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几步,又把枪收起,换成匕首紧紧握在手里。这洞穴分岔极多,难怪山鬼选择在这里藏身,真是个绝佳地点。两人拐了几个弯,早就忘记之前的来路在哪里。

忽然,贝姆快步过去,从地上捡起一柄匕首。方刚过去看,立刻说:“是马科斯的刀!”因为他的刀跟大家的不同,大家的匕首是马尼拉野营用品店老板统一配备,而这只匕首的柄上刻有裸女图案,是马科斯特意找手工艺品店刻制的。方刚收回自己的刀,握着马科斯的匕首,两人喊着他的名字,却来到一处死胡同。

前面已经没有了路,只在洞壁上有个圆孔,约有七十公分的直径,贝姆用手电筒照进去,里面弯弯曲曲,但能感觉到有空气在流动。贝姆说:“从捡匕首的地方到这里,并没有岔路,马科斯会不会从这里钻进去的?”

“肯定是,我们也进去!”方刚说。孔洞的直径仅能供一个人爬进爬出,方刚决定打头阵,让贝姆在他后面紧跟着爬,方刚是这样想的,他在前,而贝姆在后,两人就相当于一个整体,自己的头在前面,贝姆的脚在后面,就算到时候山鬼从后面袭击,也只能遇到贝姆的鞋底,危险不大。

但贝姆还是有担忧:“山鬼真从后面追进来,咬我小腿怎么办?”

方刚心想有道理,山鬼可不管那么多,咬不到脖子,很可能就会朝小腿下嘴,于是他将自己那柄匕首递给贝姆:“这是死路,要是山鬼在后面冲进洞来袭击,你根本来不及躲,到时候就用刀扎,不小心把它扎死也没关系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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