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么晚了还立刻出门,原来是要去接小少爷。

整个唐家谁不知道唐慢书最疼爱的就是苏绥。

“让张妈准备好醒酒汤,把热水放好,还有安眠用的牛奶——记得要煮热,把腥味去掉。”

唐慢书边往外走,边叮嘱李叔。这些细节时隔六年,他都仍旧记得一清二楚。

李叔不断地点头,等唐慢书坐上宾利后,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,请示道:“佣人下午打扫的时候将小少爷房间的床上用品都拿去清洗了,还没来得及更换,要重新腾出一个房间。”

唐慢书沉吟了一会儿,而后说:“不用。他今晚住我的房间。”

“是。”

李叔不再多言,目送那辆黑色的宾利完美的融入与之同色系的浓浓夜色里。

苏绥一杯接一杯的将剩下的红酒全都喝进了胃里,他不需要在唐慢书面前保持多冷静,即便真的醉了也无妨。

墙上的挂钟尽职尽责的绕着轴心转圈,分钟每走完十圈,底下悬挂的小铜球便会碰撞在一起,提示已经又过去了十分钟。

苏绥听着响声,数到第四声的时候,小间的门被一股不轻不重的力道推开了。

北城已是中秋,凌晨更深露重,唐慢书裹挟着一道寒流徐徐而至。

男人年过三十,保养得极好,除去眼角的几根细纹以外,似乎看不到岁月在他脸上所留下来的痕迹。但无论是从他的眼神,还是周身的气质中,都透露着一种经过时间沉淀才有的独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。

他看向反坐着椅子,双手搭在椅背顶端、将脸枕在臂弯里的青年,一双漂亮的狐狸眼沾染了酒气后,更显得风情旖旎,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。

这是他们时隔六年的第一次见面。

比起十年如一的唐慢书,苏绥的变化明显更大。

脱去记忆里天真的稚气后,他的眉眼添上了几分温润,变得更像是一块意蕴深长、值得雕琢的玉石,但神态间却仍旧是那个不怎么听话的小孩。

是的,苏绥今年24岁,依然是34岁的唐慢书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小孩。

他脱下厚重的毛呢大衣,轻手轻脚的披在苏绥身上。

“喝了多少?”摸着绯红的脸颊问。

苏绥比划着“七”的手势,是无论周路阳还是林望景都从未见过的娇憨的笑容:“不多,七瓶。”

唐慢书看了一眼酒桌上林林总总的各式酒瓶,白的洋的都有,就这么混着喝,还说不多。

他拿不准苏绥到底喝醉没有,因此也不敢轻举妄动,蹲下身来轻声问道:“回唐家吗?”

唐慢书站直了足足有一米九三,就连能给苏绥当床单的大衣穿在他身上也不过刚到膝盖。此刻单膝跪在地上,深邃的眼眸和苏绥对视在同一水平线。

“嗯!”苏绥重重的点了一下头,鼻腔里满满当当的都是那件大衣上淡淡的烟草味道。

唐慢书不抽烟,但苏绥喜欢这种味道的香水,他一喷就是十年。

“好。”

既然得到了同意,那唐慢书就不再畏手畏脚,他先是站起身来,猛地比苏绥高出很多,很有压迫感。而后弯下腰,双手穿过苏绥的腋下,将他像抱小孩那样,从椅子上抱了起来。

腾空的那一刻,苏绥失去了支撑感,下意识的搂住了男人的脖子,双腿环紧了他有力的腰腹。

唐慢书把掉落的大衣重新披在苏绥身上,免得他一会儿出去的时候着凉了。

他一手护着苏绥的肩膀,一手隔着衣服托着屁股,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抱着青年。

出门前还颠了颠,皱起眉头,道:“怎么就这么几斤,比你高中时候还轻。”

苏绥找了个舒服的角度,将下巴搁在唐慢书厚实的肩膀上,像小猫撞进玩具堆那样,满意的蹭了蹭。

“瘦了好多。”唐慢书低下头打量着青年不盈一握的腰肢,眼神里藏着心疼。

走出小间时,走廊和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,男人带来的保镖早已将一味轩从里到外清场干净,一身黑的大块头们守卫在两侧,皆目视前方,没有把目光落在不该落的地方。

唐慢书维持着婴儿抱的姿势将苏绥抱到了车里,轻手轻脚的把人放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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