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。
  “从很多份笔录里,我都能看得出来,胖子和死者,并不是明显的从属关系。胖子更像是死者的朋友,这种配置,更像是一明一暗,也就是说,这个洗钱公司,胖子是暗处的,死者是明处的。这句话的意思,也就是说他俩谁都不是真正的老大,真正的老大应该是从未抛头露面的。死掉的这个人,死亡原因可能很多,居于第一条的,一定是没有了利用价值,也就是说,出了国他就没用了。”
  “这个很好理解,我们现在对死者很清楚,他确实就是国内有一些资源,出去之后就没用了。第二,就是他有不少钱,如我刚才所说,可能是黄金珠宝等,要知道有的大克拉的钻石等还是非常昂贵的,可能死者身上就有,所以杀他可能也是为了钱。这两个原因,应该是必然的,其他的就不知道,可能是因为仇,也可能是别的原因。”
  “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,杀人能理解,抛到大海里也能理解,唯一理解不了的,就是为什么这样处理尸体。给我的感觉,就是凶手就是希望我们能查出来这起命案。这里有一种可能,就是老大逼迫胖子永远都不要回国,可以好好跟着老大混。但是这显然不符合逻辑,毕竟胖子本身就一定会听老大的话。”
  陆令这般分析下来,大家也都没人说话了,毕竟从“凶手不是普通人”这个角度推下来,案子就是这样的情况。
  “所以你说了这么多,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”有人听了半天,越听越乱,问道。
  “所以本案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摆在这里,到底谁是凶手?到底是胖子,还是背后的老大?”陆令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。
  在开这个会之前,胖子嫌疑拉满,几乎每个人都觉得本案关键是抓胖子,陆令这么一说,谁都不敢给出答案了。
  “如果胖子是从头到尾操作的,我实在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。即便要出国了,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回来呢?再说,杀人犯是可以引渡的。所以,个人考虑,如果是胖子杀的,那么他一定会把死者绑个铁块沉入海底,或者采取其他方式,不让我们发现尸体。而如果是老大自己做的,道理也是一样的,没必要这样给我们留证据,”陆令道,“所以我考虑,杀人和投海,并非一人所为。”
  “胖子杀人、老大投海,自然是不会这样做;但反过来说,如果是老大杀的人,胖子去把尸体投海,就有动机这样做了。老大这么轻而易举就杀了个人,胖子能不怕吗?狡兔死走狗烹,他不傻,所以他可能要搞点把柄。什么是把柄?比如说他掌握了老大杀人的证据,比如说一段录像,那这就是把柄。而这种把柄,必须要我们警察捡到了死者的尸体,才能真正生效,证据力才能完全。”陆令把自己想说的,都说完了。
  这些都是些简单的分析,只不过陆令他做事总喜欢刨根问底。
  “这样...”有人不解。
  没听那人说完,陆令突然想到了什么,连忙道:“不好意思,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事,我先说完。如果说,胖子手里有这样的把柄,那么,胖子一定有信得过的手下。胖子总不可能把证据存在手机里去威胁老大,肯定是将把柄传递了出去。这样一来,如果有一天,老大要杀他,或者老大让他去送死,他就可以说‘如果我失联多少天,我的小弟就会把你杀人的证据交给警察。有这样的证据,也许你在国外,都会被引渡回去’。这样一来,老大就不敢对胖子下手了,投鼠忌器!而且,这个案子就闭环了,从逻辑上说,就说得通了。”
  陆令说完,有些歉意地看着刚刚要说话的那位:“师傅,不好意思,我说完了,您有什么话,可以说了。”
  “没事了,刚刚就是想说这个。”这位点了点头,对陆令刚刚的分析表示了认可。
  林文在一旁,听着陆令侃侃而谈,已经惊呆了。
  他知道,陆令这才来了两三个小时,充其量也就是个午休时间,居然能把案子考虑到这个程度?他都来了快一天了,笔录都没怎么看...
  陆令说完,全场人都陷入了沉思。
  王队看了一眼陆令,有些疑惑。
  这经侦队,现在已经这么内卷了吗?
  经侦民警,搞起命案居然比刑警还要猛?
  陆令站得距离他比较远,他看不清陆令的右侧胸标,但依稀能看到,左侧警号的开头两位,和他是不同的。
  深州警察,警号前两位一般是05/06/07,而陆令警号前两位是11。
  这怎么回事?
  不过,他也不方便问陆令的身份,但他认可了陆令的分析方向。
  “按照这位同志的说法,我们侦查方向要有所变动,”王队到底也是专业,“而且,要着重地找一下,这个胖子嫌疑人,他的心腹是谁。我怀疑,就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之一。”
  陆令听到王队这么说,眼前一亮,王队考虑的没错!
  “既然你提到了心腹,这个很好理解。与其说是心腹,不如说是狗腿子,”王队道,“狗腿子是要花钱养的,那单独养肯定是贵,也不方便接触,而放在公司里,有高额的工资和五险一金,胖子再长时间施予小恩小惠,就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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